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刚协定》)及议定书于2018年9月5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刚双方已完成《中刚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中刚协定》及议定书于2022年7月6日生效,适用于2023年1月1日或以后对所得源泉扣缴的税收,以及2023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或会计期间征收的其他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安协定》)及议定书于2018年10月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安双方已完成《中安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刚果(布)、安哥拉、卢旺达等国双边税收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