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相关行业:交通运输部 通知
报告地区: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其中对于重要港区公共基础设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工程费用的50%、60%补助;对于其他港区公共基础设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工程费用的30%、40%补助。2020年12月31日前交通运输部已出具项目资金意见函的十三五规划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延续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继续按照项目资金意见函核定的补助标准执行。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项目类别东部地区西部地区重要港区公共工程费用的工程费用的基础设施50%60%其他港区公共工程费用的工程费用的基础设施30%40%二、重要内河水运支出范围重要内河水运支出,除《暂行办法》规定内容外,还包括内河航道应急抢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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