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为加强黄金市场管理,促进黄金租借业务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制定了《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黄金租借业务的黄金账户服务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提供,其他机构不得为黄金租借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第五条金融机构自身开展的黄金租借业务应当纳入资产负债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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