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
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现将《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小企业主管部门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集群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出台扶持政策,发布认定标准,开展认定、监督和考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集群培育工作,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地区集群开展申报受理、初审、推荐、监测和其它日常工作。第七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本地区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建立集群培育库,加大引导,加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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