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1%;实际资本为4.96万亿元,最低资本为2.24万亿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5%、214.7%和310.4%;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3.7%、134.1%和281.2%。规则实施以来,在引导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政策导向,在科学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不断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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