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3 月 14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58、2012 号条例 (EU),其中适用《联合国打击假冒和非法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零部件和弹药议定书》第 10 条,它补充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规定了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出口许可和进口和过境措施

相关行业:立法
报告地区:西班牙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原文 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考虑到《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特别是其第 207 条,考虑到欧盟委员会的提议,一旦立法法案草案通过根据普通立法程序 (1),鉴于: (1) 根据 2001 年 10 月 16 日理事会第 2001/748/EC 号决议,代表社区联盟签署联合国《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所附《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议定书》,委员会代表共同体签署了上述议定书(下称2002 年 1 月 16 日的“枪支议定书”。 (2) 枪支议定书,其目的是促进、便利和规范2005 年 7 月 3 日生效的《为防止、打击和消除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而强制缔约双方开展合作》。...
2012 年 3 月 14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58、2012 号条例 (EU),其中适用《联合国打击假冒和非法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零部件和弹药议定书》第 10 条,它补充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规定了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出口许可和进口和过境措施pdf预览版
2012 年 3 月 14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58、2012 号条例 (EU),其中适用《联合国打击假冒和非法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零部件和弹药议定书》第 10 条,它补充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并规定了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出口许可和进口和过境措施pdf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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