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棉花法案(选举和提名)条例,2007 年

相关行业:法律声明
报告地区:肯尼亚
发布时间:2007年
1169 2007 年 5 月 25 日肯尼亚公报增补第 53 号(立法增补第 31 号) 2007 年第 47 号法律公告的更正 删除 62264 并插入其中 66264。 2006 年第 122 号法律公告第 23 页,第三栏 Mboghoni 下,删除 Jipe Location 和 Under Mata 的 Kimala Sublocation,在 mata 之后立即插入和 Kimala。 IN 2007 年第 13 号法律公告第 23 页 Mwabosire。插入 Nyakongo 删除 Nyakongo 并在其位置插入 在 Tombe 下,删除 Mwabosire 并在其位置代替 LEGAL NOTICE NO. 70 《棉花法》(第 335 章) 为行使《棉花法》第 41 (w) 和 (x) 条赋予的权力,农业部长在与肯尼亚棉花种植者协会协商后,制定了以下规定2007 年(选举和提名)条例 1. 本条例可被称为 2007 年棉花(选举和提名)条例。引文。二、在本条例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助理投票站主任是指由 1170 肯尼亚附属立法,2007 年选举主任任命的负责投票站选举过程的人;选举是指通过投票选出注册棉花种植者代表的过程;选举区指本条例附表中规定的任何种植棉花的行政区;提名是指选择协会代表的过程;投票站主任是指由选举主任任命负责选举区选举过程的人;登记册是指由区农业官员或协会保存的棉花种植者登记册;选举官员是指由部长任命负责选举过程的人。...
70-棉花法案(选举和提名)条例,2007 年pdf预览版
70-棉花法案(选举和提名)条例,2007 年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