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 肯尼亚附属立法,2007 年董事会或本命令下的相应人员。 (d) 在本命令生效前任何人作为当事方的任何未决诉讼应继续进行,就好像委员会或本命令下的相应人员代替该人成为其中的当事方一样; (e) 根据 2006 年政府财务管理(青年企业发展基金)条例第 5 (1) (a) (f) 和 (g) 条任命的前董事会成员应以相应身份成为董事会成员未届满的任期。废除 2006 年第 167 号法律公告 15. 废除 2006 年《政府财务管理(青年企业发展基金)条例》。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8 日。MWAI KIBAKI,总裁。法律公告编号64 难民法(2006 年第 13 号)开始行使 2006 年难民法第 1 条赋予的权力,移民和人员登记国务部长指定 2007 年 5 月 15 日为该法案将开始实施。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9 日。G. S. KONCHELLA,移民和人员登记国务部长。法律公告编号65 《注册土地法》(第 300 章) 为行使《注册土地法》第 2 (c) 条赋予的权力,代理土地部长作出以下命令《注册土地(申请)(第 3 号)令》, 2007. 1. 本令可引述为《注册土地(申请书)》(No....
2007 年第 64 条难民法案生效pdf预览版2007 年第 64 条难民法案生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