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资本市场法(注册风险投资公司)条例,2007

相关行业:法律声明
报告地区:肯尼亚
发布时间:2007年
SPECIAL ISSUE 1831 Kenya Gazette Supplement No. 102 2007 年 10 月 22 日(立法增补第 57 号)法律公告第 102 号183 《资本市场法》(第 485A 章) 在行使《资本市场法》第 12 条赋予的权力时,资本市场管理局制定了以下规定《资本市场(注册风险资本公司)条例,2007 年第 1 部分初步 1》。条例可引述为 2007 年资本市场初步(注册风险投资公司)条例。 2. 在本条例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关联公司是指该注册风险投资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及该控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专属基金是指从持有该基金的注册风险投资公司的母公司提取其全部投资资本并为该母公司的利益投资的基金,或具有管理局可接受的其他类似结构的基金;近亲是指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岳父、女婿、儿媳、岳母、姐夫、姐夫、孙子女或孙子女的配偶;日指除周六、周日和公众假期外的任何日历日;基金是指注册的风险投资公司根据明确宣布的投资政策持有的用于投资风险投资的资金池;基金管理人是指管理注册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和投资的公司;基金中的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其他风险投资公司的基金(定义见);所得税规则是指所得税 (Venture Capital 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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