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 年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于 1989 年 11 月 26 日、1994 年 11 月 26 日和 1996 年 12 月 8 日通过公民投票 国家及其主权 第一章 第 1 条 乌拉圭东部共和国是所有国家的政治联盟其领土内的居民。第 2 条 她现在并且将永远自由并独立于任何外国势力。第三条 绝不是个人或任何家庭的遗产。第 4 条 完全的主权完全存在于国家中,国家拥有制定其法律的专有权利,其方式将在后面说明。第五条 乌拉圭的所有宗教信仰都是自由的。国家不支持任何宗教。天主教会承认全部或部分用国库资金建造的所有寺庙的领土,但仅用于庇护、医院、监狱或其他公共场所的教堂除外。它还宣布,供奉各种宗教的寺庙免征各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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