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农业
固定资产投资
餐饮
国民经济
数码产品
投资
互联网金融
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在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个卫生设施中的卫生服务使用和运营成本支持[卫生部 2016 年 21 年]
相关行业
:
部级法规
报告地区
:
印度尼西亚
发布时间
:
2016年04月20日
在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个卫生设施中使用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用于卫生服务和运营成本的支持...
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在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个卫生设施中的卫生服务使用和运营成本支持[卫生部 2016 年 21 年]pdf预览版
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在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个卫生设施中的卫生服务使用和运营成本支持[卫生部 2016 年 21 年]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区域政府拥有的一级医疗设施的国家医疗保险人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PERPRES NO. 32 年 2014]
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用于卫生服务和支持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批卫生设施的运营成本[卫生部 19 年 2014]
在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眼保健服务[卫生部 29 年 2016]
实施健康保险计划的健康服务标准 [卫生部 52 年 2016]
国家健康覆盖范围内的健康服务[卫生部 71 年 2013]
中央政府[财政部 194/2018]/财政部拥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高级转诊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的非税收国家收入管理程序。
地方政府拥有的卫生设施的第一级国家卫生保险人资基金批准记录[国际事务部 2021 年 28 年]
卫生部 2013 年第 71 年关于国家卫生安全中的卫生服务条例的第二次修正案 [卫生部 2017 年第 23 年]
实施卫生安全计划的一级卫生设施和高级卫生设施的卫生服务标准 [卫生部 69 年 2013]
2013 年第 71 号卫生部长条例关于国家卫生安全中的卫生服务的修正案 [卫生部 99 年 2015 年]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