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货币政策
外国直接投资
财政政策
宏观调控
消费者
市场经济
非银金融
中央政府[财政部 194/2018]/财政部拥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高级转诊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的非税收国家收入管理程序。
相关行业
:
部级法规
报告地区
:
印度尼西亚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拥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高级医疗转诊机构实施国民健康保险产生的非税收国家收入管理程序...
中央政府[财政部 194/2018]/财政部拥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高级转诊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的非税收国家收入管理程序。pdf预览版
中央政府[财政部 194/2018]/财政部拥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高级转诊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的非税收国家收入管理程序。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用于卫生服务和支持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批卫生设施的运营成本[卫生部 19 年 2014]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参与者的交通[4 年 2019]
区域政府拥有的一级医疗设施的国家医疗保险人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PERPRES NO. 32 年 2014]
实施卫生安全计划的一级卫生设施和高级卫生设施的卫生服务标准 [卫生部 69 年 2013]
医疗保障计划中一级医疗设施的验光服务和眼镜保证程序 [2020 年 2 年社会保障提供机构]
实施国家卫生安全中的卫生设施索赔管理 [2017 年 3 年]
地方政府拥有的卫生设施的第一级国家卫生保险人资基金批准记录[国际事务部 2021 年 28 年]
国家卫生保险人头基金在地方政府拥有的第一个卫生设施中的卫生服务使用和运营成本支持[卫生部 2016 年 21 年]
2014 年第 32 号总统条例修正案,关于管理和使用由地区政府拥有的第一级卫生设施的国家卫生保险人资基金 [Perpres No. 46 年 2021]
国家健康覆盖范围内的健康服务[卫生部 71 年 2013]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