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服务特别税法的规定

相关行业:联邦法律法规
报告地区:墨西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4日
生产和服务特别税法条例 新条例 DOF 04122006 众议院 H. 联盟总秘书处 议会服务秘书处 生产和服务特别税法条例 现行文本 新条例公布在 2006 年 12 月 4 日的联邦报纸官员中,在边缘有一个印有国家盾牌的印章,上面写着墨西哥合众国。共和国总统。墨西哥合众国总统 VICENTE FOX QUESADA 行使《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第 89 条第 I 节以及《联邦公共组织法》第 13 和 31 条赋予我的权力行政当局,我认为适合发布以下《生产和服务特别税法条例》第一章税收。生产和服务的特别税。法 生产和服务特别税法,第 1 条。为本条例的目的,I. II.第 2 条。就第 5o 条而言。税法规定,补申报代替原申报资料,余额有利或已申报资料增加的,纳税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进行补偿,也可以给予补偿。从下一次付款申报到提交补充申报之日,在不影响上条倒数第二款的规定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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