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本投资法》对国内投资基金和欧盟投资基金进行电子通知程序的条例

相关行业:法律/法规
报告地区:德国
发布时间:2022年
联邦司法部和联邦司法部的一项服务 www.gesetzeiminternet.de 关于国内投资基金和欧盟投资基金的电子通知程序的条例,根据关于电子通知程序的资本投资法 (EAKAV) 条例符合 2013 年 7 月 16 日资本投资法的国内投资基金和欧盟投资基金(Federal Law Gazette I p. 2477) 发行日期 16.07.2013 EAKAV 全文引用 Funote(文本证明来自 22.7.2013)依据 2013 年 7 月 4 日的《资本投资法》(Federal Law Gazette I p. 1981)第 312 条第 8 款第 1 句和第 331 条第 2 款第 2 句,以及关于转让权力的法令第 1 条第 3a 款发布法定联邦金融监管局条例,最后由 2013 年 7 月 11 日法令(联邦法律公报 I p. 2231)第 1 条修订,规定联邦金融监管局 1 范围 This Vero该规定适用于 UCITS 资本管理公司和欧盟 UCITS 管理公司根据《资本投资法》第 1 节第 312 条第 1 款和第 4 款向联邦金融监管局(Federal Authority)传送通知信和其他文件。 2. 在欧盟另一个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协议的另一个签署国或通过他们授权的人持有他们管理的国内 UCITS 的单位或股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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