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关于通过《欧洲货物运输协定》“附件A——危险物质和物品规定”和“附件B——运输工具和运输规定”修改补充的通知

报告地区:捷克
发布时间:1999年03月25日
1999 年捷克共和国末期收藏第 21 部分 1999 年 3 月 25 日分发 价格 CZK 33.50 O B S A H 54. 通知外交部通过对附件 A 危险物质和物品规定和附件 B 规定的更改和补充1957 年 3 月 30 日在日内瓦通过的《欧洲危险货物国际公路运输协定》(ADR)的运输方式和运输,根据 c. 641987 科尔。第 1146 页 法律汇编 c。 54 1999 Part 21 54 SDE LEN I of Foreign Affairs 外交部宣布,在 1997 年和 1998 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危险货物运输工作组会议上,对 1957 年 3 月 30 日在日内瓦通过的《欧洲危险货物国际公路运输协定》(ADR)的《关于危险物质和物体的规定》附件 A 和附件 B 关于运输工具和运输的规定的修订和补充,根据 c 声明。 641987 Coll.) 附表 A 和附表 B 的更改和补充根据第 14 条第 1 款生效。 3 ADR 协议于 1999 年 1 月 1 日和这一天也对捷克共和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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