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海关和消费税管理法令 [2]

相关行业:立法
报告地区:汤加
发布时间:2007年
2007 年 C T 海关管理法令 2016 年第 26.22 章修订版海关和消费税管理法命令 2007 年第 26.04.3 章命令 1 C T 海关管理法命令 20071 行使第 45 条赋予的权力根据 2007 年海关和消费税管理法,首席专员经议会批准,于 2008 年 1 月 21 日颁布以下命令 (1) 禁止和限制本命令附表 1 中规定的货物进口汤加。 (2) 禁止和限制本命令附表 2 中规定的货物从汤加出口。 (3) 就本命令而言,现金是指 (a) 被指定为法定货币的王国或外国的硬币和纸币,在发行国习惯上使用并被接受为媒介交换; (b) 可以兑换成金钱的货币票据(例如旅行支票、汇票、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的流通票据; (c) 珠宝、贵金属和宝石或珍珠;或( d) 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现金包括电子形式的现金。2 至 2016 年修订版第 3 页 附表 1 CAP 26.04.3 2007 年海关和消费税管理法命令附表 1 禁止和限制进口 禁止进口清单 1. 基地或假冒或任何国家的仿制货币或钞票或虚构的邮票或印花税票,以及能够制作任何此类硬币、货币或钞票或任何此类印花税票或邮票的任何染料、印版、工具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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