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3 年法庭法令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2022年
S 会议法 1693 1693 c。 42 Act anent the Lords of Session their Advising with open doors Modifications etc. (notinging text) C1Short title given by Statute Law Revision (Scotland) Act 1964 (c. 80), Sch. 2 C2该法案在 12mo 版本中列为 1693 c。 26. 我们的君主 陛下 国王和王后陛下 考虑到在其他国家的主权司法机构中通常采用敞开的大门提出诉讼的建议,并且在得到国家的建议和同意的情况下,这里的类似做法将有利于母部。议会法令和教规 在任何时候,所有法案报告辩论 缓刑和其他与程序有关的事项均应被认为是合理的,由会议上议院议长建议和投票,并敞开大门,在此允许各方检察官和所有其他人在场以前在辩论期间,但有这样的限制,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上议院将除当事人及其检察官以外的所有人撤职,并且在上议院开始在痛苦中提出建议后,任何人都不得发言除非他被上议院所渴望,否则他将被监禁。 . . F1 文本修订 F1 被 1906 年成文法修订(苏格兰)法案(c. 38)废除的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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