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982 年公民政府(苏格兰)法案第 3A(3) 条向苏格兰议会提交的命令草案,供苏格兰议会通过决议批准。 2012 年苏格兰法定文书草案 刑法 2012 年刀具经销商(许可证条件)(苏格兰)令 2012 年颁布 2012 年生效 苏格兰部长行使第 3A(1) 和 (2)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以下命令和 1982 年公民政府(苏格兰)法案第 27C 条(1)以及使他们能够这样做的所有其他权力(2)。根据该法第 3A(3) 条,本命令草案已提交苏格兰议会并通过决议批准。引用、开始和应用 1.(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2 年刀具经销商(许可条件)(苏格兰)命令,并于其颁布之日的次日生效。 (2) 第 3 条和第 4 条仅适用于本命令生效后由许可机构授予或更新的刀具经销商许可。解释 2. 在本命令中,客户是指从经销商处购买、租用、借用或以其他方式获得 1982 年公民政府(苏格兰)法案第 27A(2) 条所列任何物品的人。 所有刀具经销商许可证的强制性条件 3。 (1) 在授予或更新刀具经销商许可证时,许可证颁发机构必须在许可证上附加第 (2) 至 (4) 款规定的条件。 (2) 经销商必须在与客户进行交易之日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并自该日起将此类记录保留 3 年,并说明以下信息 (a) 客户的身份和进行交易的方式验证客户身份; (b) 为确定客户在交易时至少年满 18 岁而采取的步骤(包括所寻求的任何年龄或身份证明或核实客户年龄的方式或未能核实的原因)寻求,因为它是不必要的); (c) 出售、租用、借出或给予客户的物品的完整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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