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小会议区和时代(第 2 号)令(北爱尔兰)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73年
1973 年第 465 号简易管辖权 2703 C。1973 年 11 月 22 日,第 465 号简易司法管辖区法令,由内政部根据 1964 年地方法院法(北爱尔兰)第 21(3) 条制定。 .内政部代表国务卿行使 1964 年《地方法院法》(北爱尔兰)第 21(3) 条赋予的权力,并在与县法院法官协商后和有关的居民裁判官特此命令和指示如下 引文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称为小议事区和时代 eNo。 2) 1973 年命令(北爱尔兰)并将于 1974 年 1 月 1 日生效。举行.af Belfast、Bangor、Holywaad、Newcastle、Dungannon、Omagh、Plumbridge 和 Strabane Petty Sessions 的时间 2. Petty .sssions 应为定期在贝尔法斯特、班戈、圣伍德、纽卡斯尔、邓甘农、奥马、普拉姆布里奇和斯特拉班佩蒂会议区按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举行。撤销 3. 1972(b) 年小会区和时代(一般)命令(北爱尔兰),只要它与贝尔法斯特、班戈、霍卢德、纽卡斯尔、邓甘农的时代和开会有关。天哪,Plumbridge 和 Strabane Petty Sessions 在此被撤销。加盖内政部公章。 1973 年 11 月 22 日,北爱尔兰。(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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