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0 Health and Personal Social Services 1973. No. 417 Health and Personal SOCIAL SERVICES General Ophthalmic Services No. 417 e 规定,日期为 1973 年 9 月 27 日,由卫生和个人社会服务部(北爱尔兰)制定1972 年命令。法规安排 第 I 部分 一般性 第 III 部分 第 IV 部分 第 V 法规 1 引用和开始 2 解释 第 II 部分 眼科委员会 3 眼科委员会的任命 4 职责分配 提供一般眼科服务的一般安排 5 准备声明确定费用等 6眼科医师、眼科配镜师和配镜配镜师的服务条款 7 眼科列表 8 申请加入眼科列表 9 发布特殊条款 纳入眼科列表的资格 10 眼科医师 11 眼科配镜师 12 配镜配镜师选择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选择第 417 号健康和个人社会服务 2441 通过视力测试获得一般眼科服务的方法 14 医疗建议 15 检查申请人的眼睛 16 眼科委员会的行动17 玻璃供应ses 获得不涉及视力测试的一般眼科服务的方法 18。...
1973 年健康和个人社会服务(普通眼科服务)条例(北爱尔兰)pdf预览版1973 年健康和个人社会服务(普通眼科服务)条例(北爱尔兰)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