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6 月 3 日理事会指令 2003、49、EC,关于适用于不同成员国关联公司之间支付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共同税收制度

相关行业:源自欧盟的指令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2003年06月03日
2003 年 6 月 3 日英国理事会指令 200349EC,关于适用于不同成员国联营公司之间支付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共同税收制度 欧洲联盟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第 94 条其中,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1),考虑到欧洲议会的意见(2),考虑到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3),鉴于 (1) 在单一具有国内市场特征的市场,不同成员国公司之间的交易所适用的税收条件不应低于同一成员国公司之间进行的相同交易的税收条件。 (2) 关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目前不满足此要求;国家税法在适用的情况下与双边或多边协定相结合,可能并不总能确保消除双重征税,而且它们的适用往往会给有关公司带来繁重的行政手续和现金流问题。 (3) 有必要确保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在一个成员国内缴纳一次税。 (4)在产生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成员国取消对产生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无论是从源头扣除还是通过评估收取,是消除上述手续和问题并确保税收待遇平等的最合适的手段在国内和跨境交易之间;对于不同成员国的联营公司之间以及此类公司的常设机构之间的此类支付,特别有必要取消此类税收。 (5) 该安排应仅适用于付款人和受益所有人在没有特殊关系的情况下已同意的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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