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指令 89、460、EEC 于 1989 年 7 月 18 日修订,以期确定给予爱尔兰和英国的减损的到期日期,指令 85、3、EEC 关于某些重量、尺寸和某些其他技术特性道路车辆

3. 8. 89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No L 226 5 修订,以期确定给予爱尔兰和英国的减损的到期日期,指令 85 3 EEC 关于某些道路车辆的重量、尺寸和某些其他技术特性1989 年 7 月 18 日的理事会指令 (89 460 EEC) 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 75 条,考虑到 1984 年 12 月 19 日的理事会指令 85 3 EEC某些道路车辆 () 的重量、尺寸和某些其他技术特性,最后由指令 89 338 EEC (2),特别是其第 8 (6) 条修订,考虑到委员会 (3) 的建议,议会 (4),考虑到欧洲的意见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5) 的意见,85 3 EEC 规定了最大权重而指令授权的权重某些道路车辆的尺寸和某些其他技术特征;鉴于爱尔兰和英国的某些路网部分的状况使得这些成员国无法在通过指令 85 3 EEC 及其后续修正案时适用该指令的所有规定。 ;鉴于,根据第一份报告和自提供的信息,委员会于 1989 年 1 月 16 日提交了关于上述减损的第二份报告;鉴于本报告的结论是,一旦确定了承重能力不足的桥梁并加强了主要线路上的桥梁,第 8 条第 1 款和第 3 款给予的减损将没有进一步的理由;鉴于上述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还得出结论,即从那时起,根据第 85 3 EEC 号指令第 8 条第 5 款授予爱尔兰和英国的减损将不再合理;鉴于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工程有可能在 199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鉴于在 199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仍需要加固的桥梁可能受到当地重量限制;鉴于,一旦以这种方式满足了安全考虑,在整个欧共体领土内全面适用指令 85 3 EEC 的规定将对交通设施的运营产生有益影响,已通过本指令第 1 条 鉴于因此,这些成员国中的一些规定被暂时推迟;指令 85 3 EEC 的第 8 条随后被取代 鉴于 1987 年 2 月 4 日,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了第一份报告,内容涉及根据指令 85 3 第 8 (1) 和 (3) 条给予爱尔兰和联合王国的减损。 EEC 并指出爱尔兰和英国根据这些成员国现行的设计标准建造的桥梁足够坚固,可以承载上述指令中规定的最大授权重量; () OJ No L 2、3。...
理事会指令 89、460、EEC 于 1989 年 7 月 18 日修订,以期确定给予爱尔兰和英国的减损的到期日期,指令 85、3、EEC 关于某些重量、尺寸和某些其他技术特性道路车辆pdf预览版理事会指令 89、460、EEC 于 1989 年 7 月 18 日修订,以期确定给予爱尔兰和英国的减损的到期日期,指令 85、3、EEC 关于某些重量、尺寸和某些其他技术特性道路车辆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