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年 3 月 19 日理事会关于预防和减少石棉污染环境的指令 (87、217、EEC)
英国委员会 1987 年 3 月 19 日关于预防和减少石棉环境污染的指令 (87217EEC) 第 1 条1.本指令的目的是制定措施和补充已经生效的规定,以防止和减少石棉污染,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2. 本指令的适用不得影响指令 83477EEC 的规定。第 2 条英国就本指令而言 1. 石棉是指下列纤维状硅酸盐青石棉(蓝石棉)、阳起石、直闪石、温石棉(白石棉)、铁石棉(棕石棉)、透闪石。 2、原石棉是指石棉矿石经初级破碎后的产品。 3. 石棉的使用是指涉及每年处理超过 100 公斤原石棉的活动,并且涉及 (a) 原石棉矿石的生产,不包括与矿石开采直接相关的任何过程,和或 ( b) 使用未加工的石棉水泥或石棉产品、石棉摩擦产品、石棉过滤器、石棉纺织品、石棉纸和卡片、石棉接缝、包装和加固材料、石棉地板覆盖物、石棉填料的以下产品的制造和工业整理。 4. 含石棉产品的加工是指除使用石棉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可能会将石棉释放到环境中。 5. 废物是指指令 75442EEC(1) 第 1 条中定义的任何物质或物体。第 3 条英国1. 成员国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尽可能合理地从源头减少和防止向空气中排放石棉、向水环境中排放石棉和固体石棉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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