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49 12.7.60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921 60 执行条约第 67 条的第一指令 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条约,特别是第 5、67 条(1)、69、105(2)和106(2)条;考虑到委员会的提议,该委员会为此目的咨询了货币委员会;考虑到 1960 年 5 月 11 日关于《条约》关于资本流动的规定适用于阿尔及利亚和法国海外部门的决定;鉴于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实现要求成员国之间的资本流动尽可能自由,因此资本流动的最广泛和最迅速的自由化已经通过了该指令第 1 1 条。成员国应就本指令附件 I 清单 A 中所列的资本流动,授予完成或执行交易或成员国居民之间转移所需的所有外汇授权。 2. 成员国应允许根据与当前交易有关的付款的汇率规则进行此类资本转移。如果此类转移是在汇率波动不受官方限制的外汇市场上进行的,则该义务应被视为意味着所采用的汇率不得与当前支付的汇率存在任何明显和持久的差异。交易。委员会找到资本,并应就此向委员会报告。如果与经常交易有关的付款裁定显示出明显和持久的差异,则应启动条约第 169 条规定的程序。...
EEC 理事会:执行条约第 67 条的第一个指令pdf预览版EEC 理事会:执行条约第 67 条的第一个指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