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614 根据《举报人保护法》(“官方公报”,第 17/19 号)第 18 条第 1 款和《国家管理系统法》第 38 条第 1 款(“官方公报”,第 66 /19 号),内政部长发布了关于任命机密人员的方法和内政部违规行为的内部报告程序的规则 I. 一般规定 第 1 条。规则手册规定了任命保密人员的方法和内部报告违规行为的程序,旨在保护内政部(以下简称:该部)的违规行为投诉人的权利。第 2 条 (1) 机密人员是经其同意,由内务部长(以下简称:部长)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任命的内政部官员。 (2) 本条第 1 款所指的机密人员还有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按照本条例第 5 条第 2 款规定的方式任命。 (3) 关于保密人的保护、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适当地适用于保密人的代理人以及临时任命的第三人。二、任命机密人员的程序 第 3 条 (1) 任命机密人员的程序首先是在该部网站上发布任命机密人员的呼吁,同时通知所有组织单位向所有组织单位发出相同的呼吁特定组织单位内的官员。...
总务省保密人员任命方法和内部举报程序规则手册pdf预览版总务省保密人员任命方法和内部举报程序规则手册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