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有财产登记条例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40 根据《国家财产中央登记法》(“Narodne novine”,第 112/18 号)第 7 条第 1 款,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通过了关于国家财产中央登记簿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会议 一、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规定了国有财产中央登记簿(以下简称中央登记簿)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内容和管理办法。为中央登记册收集数据,以及从中央登记册收集未公开发布的数据。第二条 (一)中央登记簿是全面、完整、方法规范、不断更新的国有财产档案。 (2) 中央登记册中的数据用于确保报告状态和分析国有资产所需数据的透明度、准确性、一致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第 3 条 本条例所称某些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国有财产是指所有非金融和金融国有财产,根据《国有财产中央登记簿法》第 2 条第 2 款的规定。 (以下简称:法案) 2. 交付和数据输入的权利人都是中央登记簿中数据交付和数据输入的主体,根据法案第 4 条的规定 3. 记录是强制性数据的集合,纳税人有义务为中央登记册的目的提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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