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 430 根据《另类投资基金法》第 16 条第 7 款、第 17 条第 5 款、第 29 条第 2 款、第 36 条第 3 款和第 76 条第 5 款(» Narodne novine " No. 21/2018, 下称:Law),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管局(下称:Hanfa)在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为 AIFM 和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条例详细规定: 1. 向大、中、小 UAIF 颁发工作许可申请的内容(大/中/小)以及请求所附的文件和该文件的内容, 2. 工作许可延期请求的内容,请求所附的必要文件,以及该文件的内容 3. UAIF 有义务与获得或增加资格的通知一起提交的文件化份额。二、 UAIF 运营授权申请书 申请者和需要批准的活动 第 2 条 (1) UAIF 授权书的申请书应由未来的 UAIF 创始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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