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县、高等法院法官聘任过程中的人选评价办法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3日
国家司法委员会 179 国家司法委员会,根据《国家司法委员会法》第 51 条第 1、2、3 和 4 款、第 55 条和第 56 条(官方公报第 116/10、57/11 号) , 130/11, 28/13, 82/15 和 67/18 - 下称 ZDSV),在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举行的第 142 次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14 日举行的第 146 次电话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候选人评估的规则初审、县、高等法院法官聘任程序 一、总则 第一条 (一)初审、县、高等法院法官聘任程序(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了对提交法官职位申请的候选人的评估,即: - 对于响应法官职位广告的候选人,以及在发布该广告时担任司法职务的候选人; - 毕业于国立司法官员学校,并申请在市、商业和行政法院担任法官职位的候选人; - 对于不是司法官员的候选人,以及对县法院、克罗地亚共和国高级轻罪法院、克罗地亚共和国高级刑事法院、共和国高级商事法院法官的招聘广告作出回应的候选人克罗地亚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高级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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