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303 根据《消费者破产法》(官方公报,第 100/15 号)第 32 条第 6 款,司法部长发布了关于确定消费者破产程序受托人名单的条例 条例的主题1 本条例规定了受托人名单和受托人名单上登记的信息,以及在法院电子委员会网站上维护和公布受托人名单的方式。委员名单的确定和增补 第 2 条。 (1) 委员名单由负责司法事务的部长确定。 (2) 委员名单根据各市法院的管辖范围制定。 (3) 一个人可以在一个或多个市法院的管辖权专员名单上登记。 (四)委员名单可以补充。 (5) 委员名单在法院电子公告板上公布。受托人名单登记条件 第三条 自然人可列入受托人名单: 1. 具有业务能力 2. 已完成大学研究生学习,即完成高等教育,学分不少于 300 分 3.已通过受托人专业考试及 4. 具备履行受托人职责的资格。资格 第四条 (一)在登记过程中认定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列入受托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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