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AGE CH.152 3 第 152 章 COMMONAGE(第 11 节) TARPUM BAY COMMONERS RULES G.N. 1441926 生效日期 1926 年 5 月 1 日 1. 本规则可称为 Tarpum Bay 简称。平民规则。 2. 平民砍伐或砍伐土地,三年内未种植者,视为弃置,其他平民可以占有和耕种该土地。 3. 未经该平民同意,任何平民不得在另一平民土地十二英尺范围内耕种任何土地,无论后者的土地是否耕种。 4. 任何平民不得在距离另一平民土地一百英尺范围内焚烧任何田地,无论该平民土地是否耕种,未经书面通知该平民土地他打算烧毁该土地的意图。如果因不遵守本规则而造成任何损害,应由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平民评估,其中一名由受害方指定,另一名由被投诉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一方指定;如果此类仲裁员无法达成协议,他们应指定一名公断人在他们之间做出决定,并且该公断人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 5. 本规则生效后,任何平民不得向任何其他平民出售或处置可能被该平民砍伐或砍伐的任何土地。 6. 每个平民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自由使用所有水井、蓄水池和饮水场所,包括水,以及公平使用和分配任何用于饮用和或其他目的的供水。耕地不善。就近种植。放火。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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