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令,2006 年,SRO 5 of 2006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多米尼加
发布时间:2006年
2006 年消费税 SRO 5 多米尼克联邦法定规则和命令编号5 OF 2006 部长根据 2005 年消费税法(2005 年第 8 号法案)第 4 (1) 条作出的命令。 (2006 年 3 月 1 日在宪报上公布。) 1. 本命令可引称为简称和开始。 2006 年消费税令,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 2. 下列附表第 2 栏所述的应税货物以及海关关税税目中相应条目中所述的应税货物的应缴消费税第一栏应如标题费率下的第三栏所列。税率。 2006 IMAVISE税SRO 5时间表第一列第二列第三列描述商品费率海关关税标题22.03 2203.00.10 2203.00.20 2203.00.90 22.04 22.04 22.05 22.06 2206.00.10 2206.00.90 00 每升 1.25 升 1.25 每升 1.25 每升 1.25 每升 1.20 每升 1.20 每升 麦芽啤酒 Beer Stout 其他 新鲜葡萄酿制的葡萄酒,包括强化葡萄酒;品目 20.09 以外的葡萄汁 苦艾酒及其他用植物或芳香物质调味的新鲜葡萄酿制的酒 其他发酵饮料(例如苹果酒、梨酒、蜂蜜酒);发酵饮料的混合物以及发酵饮料和非酒精饮料的混合物;未在其他地方指定或包括的 Shandy 其他未变性乙醇,其酒精浓度按体积计小于 80% 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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