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7 章 - 小型物业(收回所有权)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格林纳达
发布时间:2022年
第 307 章小型房屋(收回所有权)法 • 法案 • 附属立法 • 法案 经 1971 年第 1 号法案修订 1. 2. 3. 条文的安排。解释。获得持有期限不超过七年的物业的程序,无论是无租金还是租金不超过三百美元。因未支付租金而确定租约。租户对获得非法逮捕令的人的补救措施。诉讼审判的保证金由房东承担。 4. 5. 6. Schedule Warrant to Take and Give Possession CHAPTER 307 小型物业(收回所有权)法案 一项与在适当确定租赁后收回物业所有权有关的法案。由 1971 年第 1 号法令修订。1874 年 12 月 3 日。本法令可称为《小型物业(收回占有)法令》。 1. 简称 2. 解释 在本法中,代理人是指通常由房东雇用的人,负责出租房屋或收取租金,或特别授权以书面形式在特定事项上采取行动房东的;业主是指有权立即归还该财产的人,或者如果该财产以联权、合伙或共同租赁的形式持有,则指有权获得归还的任何人。 3. 获得持有期限不超过七年的物业的程序,无论是无租金还是租金不超过三百美元或在不超过七年的任何期限内,无需支付任何租金,或租金不超过每年三百美元,并且不得保留或支付任何罚款,已终止或应已通过法律通知正式确定退出或以其他方式,而房屋或土地或其部分的租户或任何占用人疏忽或拒绝交出管有,业主或其代理人可向裁判法院发出传票,要求租户或占用人收回管有;如果租客或占用人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并向裁判官提出合理的理由令裁判官满意,为什么不应给予管有,则房东或代理人可向裁判官提供财产证明,以及租约的终止或其他决定,以及在出租房屋后业主的所有权已经产生的情况下,他或她声称拥有的权利;而裁判官可向任何警务人员发出手令,命令他或她在该手令指定的期限内,由手令发出日期起计不少于三日至十日整日内,进入(如需要可强制)进入该处所,并将财产交给房东或代理人,但不得在星期日、耶稣受难日或圣诞节,或除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之间的任何时间,不得根据任何此类搜查令进入但本文件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保护任何根据其申请和向其授予任何此类手令的人,使其免受租户或占用人就此类进入和占有而可能对他或她提起的任何诉讼。在授予相同的房屋所有权时没有合法的权利,前提是此处包含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影响某人可能有权作为即将离任的承租人的任何权利根据国家习惯或其他方式。 , ....
第 307 章 - 小型物业(收回所有权)法pdf预览版
第 307 章 - 小型物业(收回所有权)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