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越南政府经济、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对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签发越南原产地证书表格S规定的修改和补充

相关行业:决策
报告地区:越南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16日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关于任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经济、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政府间委员会越南分委会主席[第 1294/QD-TTg 号决定]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之间的经济、贸易、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编辑] 第 189/2006/QD-TTg 号决定]关于修改和补充《越南政府与越南政府经济、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签发越南原产地证书表格S的规定关于修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项下的货物享受关税优惠的越南原产地证书签发条例。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共和国政府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文化和信息领域合作的协定[第 19/2007/QD-TTg 号决定]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关于医疗合作的协定[第 99/2007/QD-TTg 号决定]关于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经济、文化和科技合作协定[第 22/2007/QD-TTg 号决定]关于修改和补充《越南政府与越南政府经济、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签发越南原产地证书表格的规定关于颁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越南政府经济、文化、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签发越南原产地证书表格S条例的规定共和国关于授权签发原产地证书表格 D 和补充越南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条例附录 3 -表格 D 以享受“优惠关税计划共同力量协议”(CEPT)下的优惠,以建立秘密区域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