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 [ G.R.第 241383 号,2020 年 6 月 8 日] NIDA P. CORPU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REYES, J. JR., J. 决定:我们面前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agayan de 上诉法院 2018 年 6 月 28 日的决定 [2] 提出的复审请愿书 [1] CA-GR 中的奥罗市 (CA) CR No. 01526-MIN,其中驳回了 Nida P. Corpuz(请愿人)的上诉,并修改了 2016 年 12 月 5 日 Alabel, Sarangani, Branch 38 的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裁决[3]克里姆。第 303-99 号案件,根据经修订的《刑法典》(RPC)第 217 条,认定该请愿人犯有挪用公款罪的合理怀疑罪名。事实前因 在一份日期为 1999 年 8 月 2 日的信息中,请愿人被指控犯有因疏忽造成的滥用职权罪,根据 RPC 第 217 条对其进行了定义和处罚。上述信息的指控部分内容如下: 在 1995 年 1 月至 1995 年 12 月期间以及在此之前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在萨兰加尼省的阿拉贝尔并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 NIDA P. CORPUZ,低级别公职人员,当时是分配在萨兰加尼省阿拉贝尔的国税局 (BIR) 的 I 级税务官,因此,在履行其官员职责时,对她拥有的所有资金负责职能,由于疏忽,当时并在那里允许并允许一名 ROLINDA BANTAWIG,然后也是一名公职人员,当时是一名 I 级税收官员和 BIR 的代理税收行政官员,收取和挪用总额 200 万 8 百 70三千六百六十九比索(P2,873,669。...
NIDA P. CORPU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第241383号】pdf预览版NIDA P. CORPUZ,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第241383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