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6菲尔。第762章第 208475 号,2016 年 6 月 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MANUEL REBANUEL Y NDERA,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LEONARDO-DE CASTRO, J.:本法院将自动审查 CA-G.R. 上诉法院 2012 年 8 月 30 日的裁决[1]。 CEB-CR.-H.C.第 00815 号,确认并修改了 2007 年 7 月 9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Bayawan 市,Negros Oriental 的第 63 分庭在第 212 号刑事案件中的判决[2],裁定上诉人 Manuel Rebanuel 有罪,排除合理怀疑根据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66-A 条规定的强奸罪,并根据经第 8353 号共和国法修订的《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66-B 条规定处以永久监禁的刑罚。信息[3] 日期为 1 月 19 日, 2004 年指控上诉人 Rebanuel 内容如下: 签名人指控 MANUEL REBANUEL y NDERA 犯有强奸罪,行为如下: 2003 年 1 月 3 日,晚上 7:00 左右,xxx 菲律宾内格罗斯东方,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当时和当时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 9 岁的未成年人 [AAA[4]] 发生性关系。与经第 3 号共和国法修订的菲律宾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66-A 条第 l(d) 段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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