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8菲尔。第847章第 201587 号,2012 年 11 月 1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维克多·兰桑甘,被告上诉人。 R E S O L U T I O N REYES, J.:这是 Victor Lansangan (Lansangan) 对上诉法院 (CA) 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在 CA-G.R. 作出的裁决[1] 提出的上诉。 CR-HC 第 04036 号。CA 裁决确认了 2009 年 6 月 30 日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裁决 [2],Agoo, La Union, Branch 32 认定 Lansangan 犯有法定强奸罪,并进行了修改,但是,关于民事赔偿、精神和惩戒性赔偿的金额。在即时上诉中,Lansangan 被指控强奸 XXX,[3] 他的同居伴侣 AAA 的孙子。庭审中,控方出示了XXX的证言;她的祖母,AAA;名为 Grenaflor Magsacay 的 DSWD 社会工作者;和一位名叫 PO3 Susan Abril 的警官。另一方面,辩方提出了被告上诉人兰桑甘和北京人民警察监狱看守维克托里诺·曼高昂的证词作为证据。作为被害人亲属,AAA在法庭上作证称:[S]他是儿童被害人XXX的祖母,也是被告上诉人的同居伴侣。她和被告上诉人从 1995 年到 1997 年以及从 2003 年到 2005 年 7 月 28 日在拉乌尼翁罗萨里奥的 Nagtagaan 住在一起。她收养的孩子 Jojo Rivera 和 XXX 和他们一起住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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