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7菲尔。 80 乙组 [ G.R.第 159889 号,2008 年 6 月 5 日] 沃尔特·维拉纽瓦和奥罗拉·维拉纽瓦,请愿者,VS。 FLORENTINO CHIONG 和 ELISERA CHIONG,受访者。 DECISION QUISUMBING, J.:这份复审请愿书寻求修改 CA-G.R. 上诉法院 2002 年 12 月 17 日的决定[1]。简历。第 68383 号民事案件第 4460 号民事案件确认了第波罗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6 分庭 2000 年 7 月 19 日的联合裁决[2]。RTC 撤销了被告 Florentino Chiong 的出售支持请愿人 Walter 和 Aurora Villanueva 转让受访者在婚姻期间获得的部分土地。相关事实如下: 受访者 Florentino 和 Elisera Chiong 于 1960 年 1 月的某个时间结婚,但实际上自 1975 年以来已分居。在他们的婚姻期间,他们获得了位于第波罗市 Poblacion 的第 997-D-1 号地块,并由由三宝颜北部契约登记处签发的所有权转让证书 (TCT) 编号 (T-19393)-2325,[3]。 1985 年的某个时候,弗洛伦蒂诺以 8,000 披索的价格将地块西部的一半卖给了请愿者,分期付款。此后,弗洛伦蒂诺允许请愿者占领[4]该地段并在其上建造商店、商店和房屋。在 1986 年 12 月 13 日最后一次分期付款后不久,[5] 请愿人要求被告执行有利于他们的销售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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