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ULO TINDOY,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57106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3日
586菲尔。 34 第一师 [ G.R.第 157106 号,2008 年 9 月 3 日] ROMULO TINDOY,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决定 LEONARDO-DE CASTRO, J.:通过这份复审请愿书,请愿人 Romulo Tindoy 寻求撤销和撤销上诉法院 (CA) 2002 年 4 月 25 日的决定 [1],正如其决议 [ 2] 2003 年 2 月 6 日,CA-GR CR 第 22574 号,确认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早先的决定,第 167 分庭裁定请愿人犯有杀人罪的合理怀疑罪。事实:1995 年 8 月 15 日,请愿人 SPO1 Romulo Tindoy 连同他的警官 PO1 Manuel Fernandez (Fernandez) 和 PO3 Ariel Sanchez (Sanchez) 在帕西格市 RTC 被指控犯有杀人罪,据称,根据第 108640 号刑事案件的起诉信息[3],犯罪如下: 1993 年 8 月 29 日或前后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塔义市并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共谋和勾结,他们都互相帮助和互相帮助,意图杀人,当时和当时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攻击、攻击和对一个 Dominador Viernes 的人实施人身暴力,从而导致他遭受致命伤害,直接导致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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