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ICARDO SANTOS,被告上诉人。[G.R. 【第17145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590菲尔。第564章 三分法第 171452 号,2008 年 10 月 1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ICARDO SANTOS,被告上诉人。判决 AUSTRIA-MARTINEZ, J.:向法院提出上诉,针对上诉法院 (CA) 2005 年 7 月 26 日的判决[1],确认 2001 年 7 月 31 日的判决[2] 和 2002 年 4 月 12 日的命令[ 3] 地区审判法院 (RTC),Rizal 76 分庭,判定 ​​Ricardo Santos(上诉人)犯有合格强奸罪;以及 2005 年 12 月 15 日的 CA 决议,[4] 否决上诉人的复议动议。根据私人申诉人 AAA[6] 和她的母亲 BBB[7] 于 2000 年 2 月 1 日执行的宣誓声明[5],向 RTC 提交了一份信息,指控上诉人犯有强奸罪——根据第 266 条的定义和处罚- 经第 8353 号共和国法修订的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1 款 A 第 1 款和第 266-B 条第 2 款,与第 7610 号共和国法和第 8369 号共和国法第 5(a) 节有关——据称犯下如下罪行: 1999 年 10 月 15 日左右,在菲律宾黎刹省 [8] ZZZ 市,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手持枪暴力、威胁或恐吓的手段,带有猥亵的设计,意图引起或满足他的性欲或虐待和虐待投诉人 AAA,一名未成年人,十三 (13) 岁,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进行性交与上述投诉人违背她的意愿和同意,这会贬低、贬低并贬低该儿童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ICARDO SANTOS,被告上诉人。[G.R. 【第171452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ICARDO SANTOS,被告上诉人。[G.R. 【第171452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