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ERNESTO DE GUZMAN Y ELEMENCIO,上诉人。[G.R. 16908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7日
557菲尔。 386 第二师 [ G.R.第 169082 号,2007 年 8 月 17 日] 菲律宾人,上诉人,VS。 ERNESTO DE GUZMAN Y ELEMENCIO,上诉人。判决 CARPIO MORALES, J.:上诉人 Ernesto de Guzman y Elemencio 根据 2001 年 9 月 25 日的判决 [1] 被加潘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36 分庭判定犯有谋杀罪,其决定性部分如下:犯有无可置疑的谋杀罪,被告 Ernesto de Guzman 被判处 Reclusion Perpetua 的刑罚。上述被告进一步被判处赔偿费利西托·罗德里戈的继承人五万比索 (P50,000.00) 的精神损失和另外五万比索 (P50,000.00) 的实际损失。 [2]对上诉人提出的信息的指控部分如下: xxxx 那是在 1997 年 6 月 14 日或左右,在早上 1:00 左右 [原文如此],在新省加潘市的 Barangay San Vicente Ecija,在本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人,意图杀人,背信弃义,残忍地在受害者摔倒后通过反复刺伤和使用超强的力量故意和不人道地增加受害者的痛苦,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攻击、袭击和刺伤费利西托·罗德里戈,击中他的胸部和身体的不同部位,导致他的死亡,对他的继承人造成伤害和偏见。...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ERNESTO DE GUZMAN Y ELEMENCIO,上诉人。[G.R. 169082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ERNESTO DE GUZMAN Y ELEMENCIO,上诉人。[G.R. 169082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