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E P. PONDEVIDA,请愿人,VS。殿下。 SANDIGANBAYAN(第三师)和菲律宾人民,受访者。[G.R.没有。 160929-31]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16日
504菲尔。第489章没有。 160929-31,2005 年 8 月 16 日] RENE P. PONDEVIDA,请愿人,VS。殿下。 SANDIGANBAYAN(第三师)和菲律宾人民,受访者。判决 CALLEJO, SR., J.:2003 年 4 月 11 日,Sandiganbayan 在第 24375 至 24377 号刑事案件中作出判决,判定请愿人、伊洛伊洛州巴甸安市财务主管 Rene Pondevida 犯有三项复杂的挪用公款罪。以伪造商业文件公款,每项罪名处以永久禁锢和永久特别取消资格的处罚。该决定的内容如下:因此,在第 24375 号刑事案件中,法院特此认定被告 RENE P. PONDEVIDA 有罪,对根据艺术法定义和处罚的通过伪造商业文件来挪用公共资金的复杂罪行毫无合理怀疑。 48, 171 和 217 条,并特此判处上述被告根据第31 经修订的刑法典并支付罚款 P213,700.00 并赔偿巴甸安市政府 P213,700.00 和费用。由于证据不足和检方未能在合理怀疑范围内证明其有罪,被告 DONATO M. AMIGABLE 和 VICTOR N. GRANDE 特此宣判本案所指控的罪行,并特此宣布他们为临时保释而张贴的保释金下令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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