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0菲尔。 345 第一师 [ G.R.第 148689-92 号,2004 年 3 月 30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TORIBIO GALIDO Y DE LA CRUZ,上诉人。 PANGANIBAN 判决,J.:如果被告未能在审判法庭上质疑该信息的充分性,则未能指控在强奸案中使用武力和恐吓的信息可以得到纠正;原诉中指控被告被指控通过武力和恐吓进行强奸;并通过无异议的有效证据证明强奸确实是通过这种方式实施的。案件陈述 Toribio Galido 就 2001 年 4 月 20 日的判决[1] 对索索贡地区审判法院 (RTC) 索索贡(第 53 分庭)的刑事案件编号 96-4254、96-4255、96-4256 和96-4257,判定他犯有三项强奸罪和一项轻微威胁罪。被诉裁决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鉴于上述前提,特此对 Toribio Galido y de la Cruz 作出判决:处以三 (3) 项永久禁锢期限的处罚——每人一项三 (3) 项强奸罪;对轻微威胁处以三十 (30) 天的拘捕;向 Mary Grace Jamisola 支付 P150,000.00 P150,000.00 民事赔偿和另外 P150,000.00 作为三 (3) 项强奸罪名的精神损害赔偿,两 (2) 类损害赔偿中的每项罪名 P50,000.00;并支付费用。'”[2] 四个单独的信息,[3] 日期均为 1996 年 9 月 11 日,对上诉人的指控如下:刑事案件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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