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URO G. RIMORIN SR.,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46481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4月30日
450菲尔。 465 第三师 [ G.R.第 146481 号,2003 年 4 月 30 日] ARTURO G. RIMORIN SR.,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PANGANIBAN, J. 判决:Corpus delicti 在其法律意义上是指犯罪的事实,而不是死者的身体或被烧毁的建筑物的灰烬,或者 - 如在本案中 -走私的香烟。不法行为主体可以通过唯一证人的可信证词来证明,而不必通过上述物证来证明。法院审理的案件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请愿书[1],旨在推翻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CR No. 17388 中于 2002 年 12 月 22 日作出的裁决[2] . 被攻击的判决修改了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RTC)[4](第 46 分庭)1994 年 2 月 18 日在刑事案件编号 CCC-VI-137 (79) 和 CCC-VI-138 中的判决[3] (79),裁定 Arturo Rimorin Sr. 根据关税和海关法犯走私罪。被攻击的 CA 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因此,被攻击的决定特此修改如下: (a) 法院确认初审法院裁定 Felicisimo Rieta、Arturo Rimorin、Pacifico Teruel 和 Carmelo Manaois 有罪过错怀疑被指控的罪行。 (b) 上诉人 Ernesto Miaco、Guillermo Ferrer、Fidel Balita、Robartolo Alincastre 和 Ernesto de Castro 根据副检察长的建议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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