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菲尔。 437 第一师[上午第 99-6-81-MTCC 号,2003 年 6 月 10 日] 关于在帕拉延市市政法庭进行的司法审计的报告。 YNARES-SANTIAGO, J. 决议:1999 年 3 月 18 日,法院行政官办公室 (OCA) 的司法审计小组提交了一份关于在帕拉延市的市初审法院进行的审计报告,当时由法官主持马尔恰诺·C·毛里西奥。[1]在 1999 年 6 月 29 日的一项决议中,本法院指示毛里西奥法官对关于帕拉延市市初审法院书记员 Rosita L. Bagan 夫人的证明发表评论,该证明是刑事案件 No. . 519-520、523-527 和 528-534 需要发布额外的现金债券。在同一决议中,蒲甘法院书记官被指示:(1)解释为什么不应该对她因未能对第 459、462、504、505、509、512 号民事案件采取初步适当行动而受到行政制裁,和 514; (二)查明第586号、第642号刑事案件的情况并提出报告; (3) 立即向本法院提交经核证的法院命令副本,该命令要求刑事案件第 519 和 520 号 (Norma Rabara)、523 至 527 (Eduviges Upana) 和 528 至 534 (Lourdes Sicat) 中的被告张贴额外的一万比索 (P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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