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ALFREDO BAROY 和 FELICISIMO NACIONAL,上诉人。[G.R.编号 137520-22]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05月09日
431菲尔。第638章Nos. 137520-22, May 09, 2002 ]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上诉人 ALFREDO BAROY 和 FELICISIMO NACIONAL。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如果信息中没有指控任何加重情节并且在审判期间得到证明,则使用致命武器进行强奸罪的处罚只能是永久监禁,而不是死刑。摆在我们面前的需要自动审查的案件是 1999 年 1 月 20 日,帕拉纳克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59 分庭)在第 98-355/7 号刑事案件中作出的判决 [1],认定 Alfredo Baroy 和 Felicisimo Nacional 有罪,排除合理怀疑三 (3) 项合格的强奸罪名,并因每项罪行判处他们死刑。被攻击的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考虑到房地,本法院认定被告阿尔弗雷多·巴罗伊和费利西西莫国家有罪,没有合理怀疑 [of] Crim 中的强奸罪(三项罪名)。第 98-355/7 号案件,根据《共和国法》进行定义和处罚。 8353 艺术。 266-A 和艺术。 266 B 通过对 Emeliza Bueno 人使用武力 [、] 威胁或恐吓,在夜间和联盟等加重情节且没有减轻情节的情况下,特此对每项强奸罪名判处两名被告(三项罪名) 注射死刑并承受法律特别规定的附加刑。 40 的 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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