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菲尔。 40 第一师 [ G.R.第 128126 号,2001 年 6 月 25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AFAEL M. CATAPANG,被告上诉人。判决 PARDO, J.:该案是对卢塞纳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54 分庭判决 [1] 的上诉,该判决将被告 Rafael M. Catapang 定罪并判处他永久居留并赔偿受害者 Rictorino Aventurado 因死亡而获得的未实现收入 P50,000.00,死亡赔偿 P50,000.00,埋葬和其他费用的实际费用 P65,000.00,精神损害赔偿 P20,000.00。 1994 年 8 月 10 日,奎松省检察官 Dante H. Diamante 向奎松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一份指控 Rafael M. Catapang 谋杀罪的信息,指控如下:“在 1994 年 7 月 2 日左右,在Poblacion, 菲律宾奎松省坎德拉里亚市, 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上述被告手持 0.45 口径手枪, 意图杀人, 背叛并利用夜间便利犯下罪行,当时并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攻击、殴打并用上述枪支反复射击,其中一名 Rictorino Aventurado,从而在他的身体不同部位造成枪伤,直接导致他死亡。 “被告用上述枪支袭击、殴打和射击说,里托里诺·阿文图拉多突然出人意料地没有给他任何自卫或逃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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