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LITO D. FRANI,投诉人,VS。 ERNESTO P. PAGAYATAN 法官,答辩人。[A.M. [编号RTJ-01-1626]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8月28日
416菲尔。 205第一师[上午第 RTJ-01-1626 号,2001 年 8 月 28 日] JOSELITO D. FRANI,原告,VS。 ERNESTO P. PAGAYATAN 法官,被告。 PUNO, J. 判决:这是 Joselito D. Frani 针对西民都洛省圣何塞第 46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法官 Ernesto P. Pagayatan 提出的行政申诉,理由是“严重无知法律/严重的不当行为和/或违规行为作出明显不公正的决定”,与他在 SP 民事案件第 R-1105 号题为“Lolita Cordovez vs. Joselito Frani”中作出的决定有关。原告是 SP 民事案件第 R-1105 号的被告,该案由被告法官主持,向西民都洛岛圣何塞第 46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提交的临时禁制令申请禁制令。他声称,被告法官在未进行预审和审判的情况下就该案件做出了决定。据称,该决定是在诉讼开始后仅二十九 (29) 天后仓促发布的。重新考虑的动议同样在提交后仅一个半月就被驳回。投诉人声称,被投诉人的一个朋友散布谣言激怒了他,因为他被投诉人的朋友散布的谣言激怒了被诉法官,当他突然拒绝了重新考虑的动议时,被诉法官出于恶意和报复,即法院在SP民事案件第R-1105号中的决定是不公平。为支持其指控,申诉人引用了应诉法官在 1999 年 1 月 26 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关于重新考虑动议的言论,因此:[1] “x x x x x x x x x A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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