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菲尔。 615 第二师 [ G.R.第 125537 号,1999 年 3 月 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 MAGLANTAY Y DEO,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QUISUMBING,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对审判法院判决的上诉1 奎松市第 80 分院地区审判法院; Agustin S. Dizon 法官,主持。[1]判定被告上诉人 Jose Maglantay 犯有强奸罪,并判处他终身监禁。初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 从证人的证词中挑选出来,即:Alfonso Javier、Lea Ubaldo、Feliza Fernandez Flores、SPO2 Gil del Rosario 和 Mary Ann Rebucio[2] 以及纪录片展品“A”至“H” ” 包括子标记在内,控方证据简而言之描述了 1994 年 5 月 8 日,位于奎松市 Quirino 高速公路的 Lowell Building 的员工前往 Pangasinan 的 Lingayen 进行了一次短途旅行,在那里他们在海滩上畅游了一番。申诉人 Lea Ubaldo 结束游览后,前往洛厄尔大楼。她请某个 Liza Fernandez Flores 陪她,因为后者确实陪她去了位于二楼的舒适室。在进入舒适室后,当申诉人 Lea Ubaldo 和 Liza Fernandez 已经分道扬镳,而当前者即将走出大门(楼下)时,她被被告 Jose Maglantay 挡住了。后者握住申诉人的双手,违背她的意愿开始亲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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