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正民事诉讼法典第 76 条的法案,经第 1622 号法案修正,与在和平法院的司法中提起民事诉讼有关。[第 3615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9年12月04日
[ 1929 年 12 月 4 日第 3615 号法案 ] 修正民事诉讼法第 76 条的法案,经第 1627 号法案修正,与在和平法院的司法公正中提起民事诉讼有关.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经第 1627 号法案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 76 节, 特此修改为:“SEC. 76. 上诉,如何完善。——民事上诉应在收到被投诉判决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并应由 (a) 完善向治安官提交一份当事人打算上诉的通知;(b) 提供市政财务主管的证明,证明上诉人已缴纳 16 比索作为上诉法庭的诉讼费,或者,在马尼拉,通过将上述款项交付给法院书记员;及 (c) 提供保证金。原讼法庭书记员有责任在收到记录后五日内将存款证明交付给省司库我立即支付上述 16 比索的款项,书记官一旦获得上述款项,便应在书记官办公室的案卷上提出上诉。上诉人提供的保证金应提交治安法官,金额为 50 比索,向对方当事人执行,至少有一份足够的担保,条件是上诉人将支付上诉人支付的所有费用。原讼法庭可作出不利于他的裁决。...
一项修正民事诉讼法典第 76 条的法案,经第 1622 号法案修正,与在和平法院的司法中提起民事诉讼有关。[第 3615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修正民事诉讼法典第 76 条的法案,经第 1622 号法案修正,与在和平法院的司法中提起民事诉讼有关。[第 3615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经第 28 和 30 号法案修订的第 119 号法案第 12 条的修正法案,授权在英语之外使用西班牙语作为司法法庭的官方语言菲律宾群岛直到 1940 年。[第 3504 号法案]一项法案修订第 109 号法案的第 789 条、《菲律宾群岛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程序守则》,以提供每天 3 美元的联合货币补贴各州,要求法院官员出席一审法院开庭。[第 642 号法案]一项修正第 190 号法案第 78 条的法案,题为“提供菲律宾群岛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程序守则的法案”,经修订,规定由上诉法院处理当原告未能起诉案件时,从和平法院向初审法院上诉的案件。[第 2111 号法案]一项修正第 190 号法案第 13 节的法案,关于允许人员在菲律宾群岛法院执业。[第 553 号法案]一项法案修正第 1778 号法案第 88 节,题为“提供菲律宾群岛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程序守则的法案,经第 1777 号法案修订,通过更改可以允许被告就和平法官下令恢复对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占有的判决提出上诉的条件。[第 2588 号法案。]一项修正第 2711 号法案的第 221 条的法案,被称为行政法典,经修正后,增加了省首府和会法官的薪金。[第 3622 号法案]一项修正第 136 号法案的法案,规定经第 325 号法案修正的菲律宾群岛法院的组织,将《公务员法》的规定扩展到检察官办公室-一般。[第 378 号法案]修订民事诉讼法第 78 条的法案,经第 2111 号法案修订。[第 3171 号法案]一项修订第 2711 号法案(被称为行政法典)第 16667 条的法案,指控总检察长负责在某些情况下在菲律宾群岛死亡的美国公民的遗产管理案例。[第 2996 号法令]一项法案进一步修订了第 190 号法案的第 12 节,题为“在菲律宾群岛提供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程序守则的法案”,该法案通过提供西班牙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延续而进行了修订直到 1 月 19 日 1913 日的法院,以及其他目的。[第 1946 号法案]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