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0 年 2 月 24 日第 2893 号法案 ] 一项授权马尼拉市行使征用权征用黎刹大道北扩建所需的某些土地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颁布: 第 1 节。为了在马尼拉市建造公共改善设施,即黎刹大道北延伸段,根据伯纳姆计划,特此授权该市行使征用权,以征用计划 F-3-122 中指定为 E-9 和 E-10 的三块土地“G ”以及计划 F-3-122 中的地块 E-8 “F”在城市工程师办公室的档案中,更具体地界定和描述如下: 一块土地(计划 F-3 的地块 E-9 -122 “G”,城市工程师办公室),位于通多区。以 N. 为界,由 E-10 地块组成,如下所述; E. 由华人公墓;在 Ildefonso Tambunting y Cosiam 的财产的 S. 和 W. 的华人公墓。从平面图上标记为“1”的点开始,即南纬 29° 35' E.,516.38 m。来自第43号城界碑;北纬 1° 35' E., 534.92 m。指向“2”;北纬 43° 41' E., 37.30 m。指向“3”;从此S。...
一项授权马尼拉市行使征用权以征用黎刹大道北部扩展所需的某些土地的法案。[第 2893 号法案]pdf预览版一项授权马尼拉市行使征用权以征用黎刹大道北部扩展所需的某些土地的法案。[第 2893 号法案]pdf完整版